南京出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9-06-28 浏览

  快报讯(记者 徐岑)12月7日,南京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或二级、需要6个月以上长期特殊护理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将拿到130元护理补贴。如果是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还将额外拿到400元。

  生活补贴的发放,主要针对南京市困难残疾人。残疾人必须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时符合相应的“困难”标准。每一标准拿到的生活补贴也不同。

  比如,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按照低保标准5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按照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残疾人,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60%发放。无业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精神、智力的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的40%发放。

  而护理补贴,则针对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或二级、需要6个月以上长期特殊护理和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额外发130元护理补贴。如果是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民政部门还额外提供400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政务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需要提交第二代残疾人证、家庭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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