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女子带导盲犬进火宫殿用餐遭拒 还惊动了警察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9-06-28 浏览

  潇湘晨报11月19日讯 " 你是我的眼!" 对于一些视力残障人士来说,导盲犬就是他们出行的 " 指南针 ",极大地方便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然而,带着导盲犬出行也会带来很多问题,比如一些场所工作人员将导盲犬当做普通的宠物,拒绝其入内。
  11 月 18 日晚上,从北京到长沙开会的视力残障人士徐女士就遭遇了尴尬一幕。她带着导盲犬和一些朋友来到长沙坡子街火宫殿准备进门,却被保安拦了下来。因为该店有规定,顾客不得携带宠物入内。双方发生争执后,徐女士报警,警方到场协调后,店方最终让徐女士带着导盲犬进了店。
  携带导盲犬入小吃店遭拒
  徐女士今年 37 岁,居住在北京,是一名视力残障人士。在她 10 岁的时候,她突患视网膜色素变性,视力开始变得模糊,后来成为一级视力残疾,眼睛只有部分光感。
  2017 年 1 月,她成功向全国导盲犬大连培训基地申请了一只名为 " 呆萌 " 的导盲犬,品种为金毛犬。此后,这种导盲犬一只陪伴在她的左右,帮助她外出工作等。
  前几天,徐女士从北京来长沙参加一个助残培训,也将 " 呆萌 " 带上了。但不料出现了尴尬一幕。参加完培训后,几个朋友提议带徐女士去长沙天心区坡子街的火宫殿吃小吃,徐女士带着 " 呆萌 " 欣然前往。
  徐女士说,但走到火宫殿门口,店门执勤保安却将徐女士拦了下来。理由是该店规定,携带宠物的顾客一律不得入内。" 因为我的眼睛是后天失明的,所以外观上看不出来,就听见他在那里大喊‘谁是瞎子’。" 徐女士说。
  徐女士之后向保安称,自己携带的并非普通的宠物犬,而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导盲犬,并要这名保安向领导请示。
  这名保安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徐女士是否有相关的证明,徐女士拿出了自己携带的导盲犬工作证,但这名保安表示自己也不能确定证件真伪。徐女士一行与对方多次沟通后,依旧被拒。
  僵持之下,徐女士一行拨打 110 报警。民警赶到后介入调解,店方提出可以让徐女士一行进入店内,导盲犬留在外面,他们可以安排人员守着。徐女士提出反对," 导盲犬和我们是形影不离的,到了陌生环境,找不到主人,它会担心主人的安危。" 徐女士说。
  徐女士说,双方的争执也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围观。现场有游客表示,他们知道这是导盲犬,是可以进入公共场所的。最终,店方的值班经理出面,最终允许徐女士一行带着导盲犬进入店内进行消费,此时距离徐女士刚进店已经过去 2 个小时。
  店方:会让导盲犬入店,但担心其影响食品安全
  长沙火宫殿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唐竹青表示,他们在得知此事后,对当班人员提出了批评,在处理此事时态度存在 " 不妥 " 的地方。当天值班经理在处理此事时,为表达歉意,也已经将徐女士一行的消费免单。
  唐竹青表示,按照店内的规定,确实是不允许顾客带宠物进店。但以前给员工培训时也提到,携带导盲犬的顾客如果能够提供相关证明,导盲犬是可以进入店内的。徐女士之所以被拒,是相关员工可能没有被培训到位。
  徐女士说,在他们进入店内后,导盲犬就安静地躺在他们的饭桌下,不会去骚扰到他人。在平时,只要它穿上了导盲马甲,被栓上了导盲鞍,它就会进入工作状态。
  唐竹青说,其实作为餐饮行业,他们在对待导盲犬时其实也有着自己的困惑。虽然知道导盲犬受过专业的训练,可能不会对他人进行攻击,但是导盲犬是否携带疾病,是否会干扰到店内的食品安全,他们在心中是有疑问的,同时,也有一些顾客会对大型犬只有畏惧心理。
  但另一个方面,从保障残障人士权益的角度来说,让导盲犬进入店内又是合情合理的,如果直接拒绝很容易被扣上 " 歧视残障人士 " 的帽子。唐竹青说,他们也会考虑在 " 严禁宠携带物入内 " 的标语后加上 " 导盲犬、工作犬除外 " 的内容。
  《长沙市养犬条例》:导盲犬可进入餐饮场所
  徐女士说,她此次坚持要戴着导盲犬进入店内,并非是单纯想到这里消费,更多的她是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导盲犬是可以正常地进入公共场所的,也不想有更多的人与她有同样的经历。
  徐女士说,在北京,她携带导盲犬进公共场所遭拒的情况会稍微好一点,地铁、公交都可以上,但进入商场、饭店等场所时一样地会有可能遭到拒绝,但经过沟通后一般会允许进入。但在其他地方,被拒绝的概率会高很多。
  " 可能是导盲犬这种事物被接受的程度还不高。" 徐女士说。
  根据国际导盲犬联盟的规定,1% 以上的盲人使用导盲犬,可视为导盲犬的普及。但因为导盲犬的训练有严格要求,且费用不菲,而在湖南,导盲犬的数量还以个位计数。
  2012 年,国家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就已经正式实施。该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
  最新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正式公布,将于 2019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导盲犬的规定明确,可以携带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餐饮场所、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但是导盲犬除外。严格管理区内饲养普通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扶助犬除外。
  对于 " 导盲犬进公共场所被拒 " 的现象,有市民表示不能接受导盲犬进入餐饮场所,也有酒店从业者认为,酒店严格限制犬只进入,部分顾客会对狗毛特别敏感,如果狗毛通过通风系统进入其他房间,会引起其他顾客不适,所以对于导盲犬也不例外。
  还有市民认为,导盲犬是盲人出行的重要工具,其受过专业训练,理应平等和其他人一样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还有市民认为,导盲犬身上应该佩戴专有的标识,以便于工作人员能准确快速地识别出来,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潇湘晨报 记者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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