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残疾人就业创业新政 助残疾人拥有一技之长
来源:中国新闻网 日期:2018-12-22 浏览


杭州发布残疾人就业创业新政。杭州残联供图

中新网杭州12月20日电 20日,杭州召开新一轮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下称“新政”),鼓励残疾人参与职业培训,并给予最多三次且总额不超过3万元补贴。

据悉,该新政共分七个部分,包含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制度、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补贴制度、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补贴制度、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制度、残疾人电商文创就业创业补贴制度、农村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

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积极创造就业条件是新政的一大导向。新政规定,残疾人参加各级残联组织的职业培训,免收职业培训费和职业技能鉴定费;残疾人参加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取得就业相关的技能等级(资格)证书,给予最多三次且总额不超过3万元补贴;对参加区、县(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残疾人选手,给予一定的误工费和参赛奖励。同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动师带徒培训,提高残疾人培训的层次和就业精准度。

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利,该新政也对用人单位作出了相应要求。新政明确,对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进行岗位补贴与超比例安置补贴。对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按月实际支付给残疾人职工的工资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0%-200%和200%以上的用人单位,每安置1人,每年分别按当地1个月和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转“输血”为“造血”,该新政也在破解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就业难题上重点突破。对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根据机构创办规模及安置残疾人数,给予3-20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每安置1名残疾人,每年按当地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对因安排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无障碍建(改)造的机构,按建(改)造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盲人按摩机构,参加综合责任保险,给予一定的补贴。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杭州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共有20.8万人,其中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约5.4万人。“十三五”期间,杭州已就业的残疾人达4.97万人,就业率为92%。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残疾人实现自我价值和美好中国梦的重要途径。希望通过此次发布的新政,帮助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进一步稳定残疾人就业队伍,实现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创业。”杭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教就部部长吴枝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