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困境儿童个人可领全额低保 残疾学生享免费教育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8-11-10 浏览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秦松 通讯员廖培金)日前,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实现全市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完善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保障范围;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可以以个人为单位按标准全额享受低保。

  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

  广州将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保障范围;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可以以个人为单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按标准全额享受低保。

  同时,广州将建立困难重病儿童生活补贴制度,按规定落实困难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政策。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

  此外,广州将按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儿童、特困供养儿童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并为其购买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对于因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广州将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按规定将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补贴标准。

  残疾学生将享15年免费教育

  教育保障方面,广州将为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施基础教育阶段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

  另外,广州将督促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建立和完善学生辍学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各区教育部门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积分制为办法,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来穗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工作,做好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有关服务工作。

  行政、司法将合力保护受侵害儿童

  实施意见明确,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对于困境儿童脱离监护人监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以及遭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向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投诉、反映或举报的,相关单位或工作人员应积极受理。

  此外,广州将积极推行对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困境儿童“一站式”办案模式,形成行政和司法保护合力。

声明:凡本站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旨在分享。如对版权有任何疑问,可电邮联系cjrjob5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