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重残护理补贴改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
日期:2018-02-07 浏览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获悉,本来由各县区残联发放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从本年1月1日起调整为由民政部门一致发放。

  2016年起,我市正式施行困难残疾人日子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准则,对契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一起申领困难残疾人日子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既契合两项补助申领条件。

  又契合晚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日子补助(补助)、护理补助(补助)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间一类补助(补助)。
  其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准则惠及2万余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其护理补助现行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此外,享用孤儿基本日子保证方针的残疾儿童,不享用困难残疾人日子补助,可享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
  残疾人该两项补助不计入城乡最低日子保证家庭收入。收取工伤保险日子护理费、归入特困人员供养保证的残疾人不享用残疾人两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