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严控辍学 残疾学生就学享有多种补助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8-09-27 浏览

  今后,对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没有报到的学生,学校要对相关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我省将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实现到2020年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

  开学一周未报到应核实原因

  根据通知要求,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同时,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学生就学享有多种补助

  我省将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

  其中,更是以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为重点。到2020年,我省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在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方面,我省将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对于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还将建立送教上门制度。同时,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因地制宜供应午餐并提供校车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计划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学校和教学点,确保学生就近入学。同时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保障机制和管理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还要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要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供应午餐、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

  各地各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

  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县级教育部门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对标注为其他离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偏远、贫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要建立学籍系统和全省户籍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督促无身份证号儿童少年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及时发现未入学和身份信息有误的适龄儿童少年。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姚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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