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有奖励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9-06-28 浏览

  对积极创业就业的残疾人给予资金扶持,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也有奖励。记者昨日从天元区残联了解到,为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今年起重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创业最高奖励达1万元。
  创业最高奖励1万元
  天元区残联理事长邬海涛介绍,凡是具有该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该区自主创业、就业的残疾人都可被列为扶持对象。
  其中在最近三年内新创办公司或机构,并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或是残疾人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50%的),给予创业扶持奖励1万元;对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从事个体经营创业一年以上的残疾人,给予创业扶持奖励3000元;对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残疾人,根据相应的规模,给予创业扶持奖励3000元;如开办网店微店创业一年及以上的残疾人,则由培训机构和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推荐,根据网店微店卖家累计信用好评、动态评分和业务量等情况评定,给予创业扶持奖励3000元。
  不仅如此,经营生产场地在天元区的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聘用天元区户口的残疾人,并与残疾人签订正式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每聘用一个残疾人每年奖励1000元。
  创业者可获3年资金扶持
  按计划,申请扶持的残疾人可在5月1日前,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申报。最后,由区残联牵头进行实地审核评估、评审,最终确定扶持对象,提出扶持意见。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审核的创业对象可连续享受三年的创业资金扶持,第一年全额享受扶助奖励资金,第二、第三年均享受扶助奖励资金的50%。“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以确保残疾人能够更好地坚持下去。”
  申报安置残疾人奖励的非公企业、个体商户,则前往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进行申报。通过多层审核和实地走访后,最终确定奖励执行金额。
  天元区残联同时表示,对虚报冒领、骗取扶持资金的残疾人,其本人和所创实体5年内不再享受各级残联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情节严重的还将移送司法部门,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株洲晚报 记者 戴凛 通讯员 程亮)

  相关链接:奖励名额分配表
  创办公司、机构类:5名
  个体经营(实体)类:30名
  种植和养殖类:30名
  开办网店、微店网上经营类:10名
  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据实,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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