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困难残疾人将享水电气补贴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9-06-28 浏览

  从新区残联了解到,本市日前下发《关于建立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生活用水、电、燃气补贴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

  补贴对象为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残疾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按照每年每人24立方米生活用水、180千瓦时生活用电、24立方米生活用气标准,按月核定按年发放水电气补贴。每年11月底前,由区残联组织街道(乡、镇)残联受理、审核、发放困难残疾人水电气补贴,涉及申请材料、审核程序、补贴发放、续发核查和年底补发等内容由市残联另行制定。2018年是政策执行第一年,将实行两次发放,5-7月审核发放上半年补贴,9-11月审核发放下半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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