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享受一次性补贴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9-04-18 浏览

  3月30日,由广州市人社局联合海珠区人社局、海珠区瑞宝街道办事处在海珠区东晓南路新都荟广场组织开展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现场,就业与社保成为街坊们的咨询热点。记者获悉,从今日起,《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多项补贴有所提高,其中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3000元,部分“创客”可享受一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困难家庭毕业生

  可享2000元补助

  “听说之前有新政策出台,我想问一下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补助。”在咨询现场,即将毕业的李同学表示,学校一直都有宣传相关政策,但自己对此了解不太系统、深入。负责就业创业咨询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4月1日《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多项补贴标准均有提升。

  在就业求职方面,广州地区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而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稳定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

  在创业方面,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等,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标准为每户1万元。而租金补贴则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与此同时,该工作人员透露,上述就业补助的申领程序正在对外征求意见当中,新的申领程序将更加便捷,申办材料也将进一步简化。根据意见稿,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多个补贴,拟改由各区补贴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复核,无需再由市经办机构审核,因此申办时间将缩短。

  在穗参保后

  外地养老保险关系可转入

  除了就业外,养老金等社保问题也是咨询的热门话题。今年已经56岁的关先生表示,他在清远已经参保超过15年,由于还有几年即退休,如果将清远的社保(养老保险)转到广州,能否在广州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对此,负责社保咨询的有关工作人员回应,只要关先生在广州参保后,就可以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如果关先生的户籍在广东省内,符合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时,就可在广州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关先生是非广东省户籍,则需要在广州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才可以在广州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根据国家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穗人社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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