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法院聘请手语翻译保障残疾人权益
1月15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为保障聋哑人诉讼权利,该院依法为丁某荣(女)、李某强两名被告人聘请了手语翻译人员,被告人为自己聘请了一名亦是聋哑人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当天上午十时,两名被告人被法警押送到庭审现场。正式开庭后,为了使残障人士“零障碍”参加庭审,法院为其聘请来自湘西州特殊学校老师李卫群作为手语翻译人员,在李卫群的协助下,公诉人、辩护律师与被告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按照规范的庭审程序进行,整个庭审活动公正、有序。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丁某荣、李某强在凤凰县2路公交车上,由李某强在旁负责给打掩护,丁某荣则趁被害人付某不备,将其放在双肩包内的一个装有5500元现金的钱包以及一根金项链盗走。经鉴定,该项链价值人民币2860元。被告人丁某荣、李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随身财物,价值83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官当庭宣判。案后,该院刑庭庭长、承办法官龙晓明表示:“重视保障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让其无障碍的参加诉讼活动,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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