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下达2019年度残疾人创业扶持任务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9-07-25 浏览

  

  岳市残发〔2019〕12号

  

  关于下达2019年度残疾人创业扶持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屈原管理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残联,南湖新区民政局:

  根据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残联2019年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9年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标分配

  2019年,全市计划扶持177名残疾人自主创业。

  指标按要素(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口数、扶贫工作重点县、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工作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表)。

  二、扶持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已创业残疾人:

  1.在就业年龄段内(男16-59岁,女16-54岁)、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2.创业组织为依法取得相关证照、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且登记成立时间在2年以内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非法人组织;或者为2019年度县级以上残联组织评定的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年龄上限可放宽至65岁)。

  联合创业的,残疾人所占资产份额(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跨地区创业的,原则上由残疾人创业所在地残联负责实施,具体条件由各地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二)下列对象优先纳入:

  1.建档立卡残疾人;

  2.零就业家庭残疾人;

  3.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

  4.普通高等院校及省特教中专应届残疾人毕业生;

  5.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残疾人阳光致富带头人。

  (三)下列对象不予纳入:

  1.已受到残联组织创业扶持的;

  2.申请创业扶持同时又在其他机构就业的。

  三、经费统筹

  标准10000元/指标。省残联下达的计划,经费由省残联从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统筹,省直管县按照标准下拨,市辖区按照6000元/指标的标准下拨,差额部分由市本级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解决;市级增加任务由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10000元/指标的标准统筹。鼓励各地在省级任务的基础上,另行安排资金,放大规模,扶持更多残疾人创业。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实施要求。各地要在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充分总结往年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扶持形式、提高扶持实效,深入推进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

  (二)加大公示力度。各地创业扶持情况(指标数、申报条件、评定结果等)要在本级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上报材料。上报市残联的材料包括残疾人创业扶持方案、项目执行报告和扶持创业成效明显的2个典型材料(上报时间要求不迟于2019年11月20日,格式见湘残联字〔2015〕9号文件)外,其他有效证明、票据凭证等原始材料由当地自行按要求留存入档。

  (四)强化指导服务。在向扶持对象发放扶持资金的同时,各地应重视并加强创业指导服务,通过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等方式,切实帮助扶持对象解决创业过程中金融信贷、场地技术、能力提升、市场拓展、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残疾人新增就业任务”完成数,录入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

  (五)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创业典型培育,及时开展典型评选与表彰,多形式宣传创业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更多残疾人创业致富。

  (六)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严格按要求开展创业扶持对象的筛选及审核工作,防止骗取冒领、违规享受现象发生。在对象审核、资金拨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联系人: 市残联教就科 杨 柳

  联系电话:0730-8708358 18973011133

  地址:岳阳市白石岭南路158号 邮编:410000

  邮箱:89646466@qq.com

  附件:2019年度岳阳市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计划分配表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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